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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執行108學年度勞動部「補助大專校院辦理就業學程計畫」1案,請查照。

致各計畫主持人及承辦人:
 
一、有關108學年度勞動部「補助大專校院辦理就業學程計畫」已於108年7月25日桃分署廣字第1082702627號函(附件一)及108年8月6日桃分署廣字第1082702786號函核定通過(附件二)
 
二、108學年度系統教育訓練說明會會議資料及執行計畫所需相關表格如附件三,敬請務必詳閱相關注意事項。
 
三、煩請特別留意,若全程參訓生(指專精課程+職場體驗課程+共通核心職能課程皆全程參與者之本國籍學生)低於15人將會有扣款情形;學校自籌款核銷總金額若低於20萬,勞動部補助款也將會依比例扣款。
 
四、不論是全程參訓生或非全程參訓生,凡為學員名冊上之學生,皆須簽立就業追蹤同意書。
 
五、敬請各計畫主持人填寫「科技部以外計畫登記表」(附件四)「中華大學執行科技部以外計畫案配合款申請表」(附件五)並附上本單位先行核備之配合款簽呈(附件六)繳交至研發處產學合作與技轉組(L705C);若對上述表格有疑問,請逕行洽蔡芳君小姐(分機:6189)
 
六、若有疑問請洽教務處/教學發展中心-冠伶,分機:6215,謝謝。
 
註:附件六請至公文系統原通知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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