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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政府][修正]為培育各項藝術管理及文化行政之人才,本局109年度提供105名暑期實習機會,供大專院校在學學生以義務性質實習,請貴校協助廣為宣傳,請查照。

一、依據本局109年3月25日新北文發字第1090547214號函辦理(諒達)。
 
二、案內實習期間因誤繕,調整為109年7月15日至109年9月13日止,受理期間即日起至109年4月30日止,以郵戳為憑。
 
 
三、檢送「新北市政府文化局暨所屬機關學生實習作業要點」、109年暑期實習生需求名額表、實習申請表各1份。相關資料可至新北市政府文化局網站活動公告查詢(網址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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