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桃竹苗分署]有關貴校所送109學年度「補助大專校院辦理就業學程計畫」修正學程及共通核心職能課程計畫書,同意備查,請依說明辦理後續系統登錄事宜,請查照。
一、本計畫相關規定臚列如次:
(一)第4點第3項規定略以,受補助單位應建置相關資料於本計畫資訊管理系統,其中訓練計畫書內容應於訓練計畫核定後1個月內建置完成;參加學員名冊應於上、下學期開學後1個月內建置完成。
(二)第8點規定略以,本計畫訓練期間為每年7月1日至次年8月31日。
(三)第15點規定略以,受補助單位辦理經費結報時,受領補助款之支出原始憑證,應依政府支出憑證處理要點規定辦理。
二、依上揭規定,考量學年期程規劃,請貴校至遲於109年7月31日(星期五)前將計畫書內容載入本計畫資訊管理系統;並於9月21日(星期一)前將學程學員及共通核心專班(上學期)學員名冊載入本計畫資訊管理系統。
三、另請各校於學程及共通核心專班辦結後,依順序將相關核銷表件函送至本分署彙管單位-財團法人自強工業科學基金會(本計畫窗口:管純小姐,連絡電話:03-5623116分機3306,地址:30013新竹市光復路二段101號清華大學創新育成大樓二樓),以利辦理後續核銷撥付款事宜。
擬辦說明:
一、呈閱。
二、依來文轉知本校109學年度「光電與材料跨域整合與應用就業學程」計畫主持人林育立特聘教授、「觀光旅遊人才就業學程」戴琳儷副教授、「實作導向軟體人才培訓就業學程」曾秋蓉教授、「婚禮產業專業人員培訓學程」詹宜螢副教授;「共通核心職能課程」計畫主持人卓裕仁副教授、趙瑀副教授、吳建宏副教授、鄭紹材教授。
三、請務必於109年7月31日(五)前將計畫書內容載入本計畫資訊管理系統;109年9月21日(一)前將學程學員及共通專班上學期學員名冊載入本計畫資訊管理系統。
四、文存
瀏覽數: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