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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科學工藝博物館]檢送本館110年實習生實施計畫、實習申請書及暑假實習生需求表各1份,請查照。

一、貴校各系所學生若有實習需求,請自即日起至5月7日(星期五)前協助學生辦理,實習申請可由學校薦送或由學生備齊相關資料向本館提出申請,為加速實習申請作業,申請案請以電子公文方式函送實習生申請相關資料,審核結果預計於5月中旬公告於本館最新消息區。另獲錄取之同學,需參加本館暑假實習生說明會,說明會時間及地點將另函通知及公告。

二、依本館實習生實施計畫規定,實習生於實習期滿考評合格後,本館將開具實習證明,每份證明依本館規費收據標準規定,收取新臺幣30元,請轉知申請同學於實習表內之「實習證明繳費方式」欄勾選繳費方式。

擬辦說明:

一、呈閱。

二、依來文轉知全校教職同仁,並公告於教發中心實習專區。

三、詳細說明如附件來文。

四、敬請鼓勵相關學系或有興趣之學生報名申請。

五、茲由申請案需以電子公文方式函送,敬請各系協助彙整報名資料,並於本(110)年5月3日(一)前繳交教學發展中心(L412)。

六、文存。

 

附件一.國立科學工藝博物館

附件二.實施計畫

附件三.國立科學工藝博物館實習申請書

附件四.國立科學工藝博物館110年暑假實習生需求調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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