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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函轉財團法人自強工業科學基金會]有關桃竹苗區受補助單位申請「110學年度補助大專校院辦理就業學程計畫共通核心職能課程經費請領暨結報作業」

一、依據補助大專校院辦理就業學程計畫共通核心職能課程公告第14條辦理,受補助單位應於課程辦理完竣後一個月內備齊應備文件,以校為單位行文送達至桃竹苗區彙管單位【財團法人自強工業科學基金會】,申請經費請領暨結報作業。

二、為利補助款核撥作業,惠請 貴單位上學期已完成共通核心職能課程之專班依據經費請領暨結報作業文件檢核表依序排放,

應備文件如下: 1. 公文(以校為單位統一備文)。 2. 經費請領暨結報作業文件檢核表。 3. 收款收據乙紙。 4. 存摺帳號影本。 5. 收款收據清表。 6. 經費支出總表。 7. 經費支出分攤表。 8. 計畫書核定公文影本。 9. 課程經費支出憑證表。 10.課程支出憑證明細表。 11.課程經費支出明細表。 12.系統產出核定之參訓學生名冊乙份。 13.系統產出核定之經費規劃表乙份。 14.就業追蹤同意書正本(所有參訓學生皆需檢附) 。 ※如有辦理經費計畫變更,請檢附計畫變更公文影本。

三、上述文件請函送至本計畫專案辦公室,地址:30044新竹市光復路二段101號清華大學第四綜合大樓「財團法人自強工業科學基金會 黃煒婷小姐」收。

四、110學年度補助大專校院辦理就業學程計畫之經費請領暨結報作業,應備文件中已不 需繳回原始憑證辦理核銷作業,僅需提供上述應備文件即可,其受領補助款之支出原始憑 證請留校於就地審計供備查。

五、隨函檢附: 補助大專校院辦理就業學程計畫「110學年度共通核心職能課程經費核銷表件」。

六、本案係受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桃竹苗分署委託辦理。

 

擬辦說明:

一、呈閱。

二、依來文轉知本校110學年度「共通核心職能課程」上學期開班之計畫主持人(企管系、企管系智慧運輸與物流組、光電系(會展開課)及通識教育中心共4案)及會計室承辦同仁。

三、煩請計畫主持人盡快核銷完畢且將支出憑證及請款文件繳交至會計室,以利會計室作業。

四、請計畫主持人備妥上述第二點第9~14項文件,並於111年2月14日(一)前繳交至教學發展中心(L412),以利學校窗口彙整函送。

五、文存。

 

附件一.財團法人自強工業科學基金會

附件二.就業追蹤同意書

附件三.110學年度共通核心職能課程經費核銷表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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