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桃竹苗分署】有關貴校申請111學年度「補助大專校院辦理就業學程計畫」學程及共通核心職能專班審查結果,請查照。
一、依據本分署111學年度補助大專校院辦理就業學程計畫複審結果辦理。
二、貴校就業學程及共通核心職能專班須修正部分請參考附件審查意見「綜合建議」欄位,並請於111年4月25日(星期一)前,將各計畫裝訂成冊(一式4份、光碟、修正對照表 及切結書),函送至本分署彙管單位-財團法人自強工業科 學基金會(地址:300044新竹市東區光復路二段101號清華大學第四綜合大樓1樓、電話:03-5623116分機3306管小姐)。
三、如通過審查之計畫未於上述期限內送達或未依應修正事項修正相關內容者,本分署歉難補助。
擬辦說明:
一、呈閱。
二、依來文轉知本校申請111學年度計畫主持人。
三、詳細說明如附件來文。
四、煩請依據附件二「綜合建議」欄位修正,並務必於111年4月21日(四)前將相關資料備 齊後(計畫書紙本一式5份(1份由本單位留存)、電子檔(光碟片或隨身碟)、修正對照表及切結書(由教學發展中心統一申請關防用印)繳交至教學發展中心(行政大樓L412)。
五、共通核心職能課程計畫(企管系智慧物流組、光電系及通識教育中心)則無需修正,僅需繳交「切結書」並由教學發展中心統一申請關防用印即可。
六、文存。
附件一.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桃竹苗分署中華民國111年4月12日桃分署廣字第11127011452號函
附件二.補助大專校院辦理就業學程計畫111學年度核定通過學程修正建議(請至公文系統查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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