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送111學年度「大專校院校外實習團體保險」共同供應契約說明簡報及影音下載網址,請查照。
一、依本部111年7月25日臺教技(三)字第1110072817號函續辦。
二、為利辦理校外實習業務承辦人員了解校外實習團體保險共同供應契約內容及投保方式,本部每年度辦理說明會,考量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降低人員移動風險,今年度以影音方式說明本案保險內容(簡報如附件1),影音下載網址(https://www.skinsurance.com.tw/SKI/Doc.aspx?uID=6&sID=4122&ST=)。
三、有關本案訂購投保方式等事宜,請進洽本案立約廠商新光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各分區服務窗口(附件2)。
四、提醒各校向廠商訂購保險,於收到保單(批單)及收據後,應於保期開始30日內完成保費繳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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