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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函轉社團法人中華民國全國中小企業總會]有關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委託本會辦理「110學年補助大專校院辦理就業學程計畫」評鑑一案,請查照。

一、依據旨揭「補助大專校院辦理就業學程計畫」第四點第七項規定辦理。

二、評鑑作業訂於111年10月4日(星期二)上午10時假貴校圖書與資訊大樓L803、L804會議室辦理。

三、屆時敬請派員出席,並備妥評鑑相關佐證資料,俾利評鑑作業進行。

擬辦說明:

一、來文詳如附件。

二、依來文轉知本校執行110學年度計畫主持人。

三、為提升評鑑資料的整齊一致性,請各單位務必使用教學發展中心依據「受補助計畫自評及評鑑委員評核表」之指標項目統一製發的資料夾(已事先交由各單位保管)

四、評鑑相關佐證資料應於111年10月3日(星期一)下班前備妥至圖書與資訊大樓L803(光電、圖資、資管、土木、工管)及L804會議室(休閒、餐旅、觀光學院、景觀系) 五、為提高評鑑題項3-2行政管理服務之整合運作分數,教發中心已建置就業學程網頁(http://aa.chu.edu.tw/p/412-1049-1162.php?Lang=zh-tw ),敬請各學程踴躍提供學程活動照片、影片或學員心得等相關資料。

六、文呈閱後存參。

 

附件一.社團法人中華民國全國中小企業總會中華民國111年8月19日育秘字第1110601452號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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