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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桃竹苗分署]有關辦理111學年度「補助大專校院辦理就業學程計畫」(下稱本計畫)─「共通核心職能課程專班」經費請領暨結報作業上學期開班案,請查照。

一、依據本計畫第14點第1項第2款規定辦理。

二、請已完成上學期開班之「共通核心職能課程專班」,以校 為單位依據經費請領暨結報作業文件檢核表依序排放,

       並 於112年2月20日(星期一)前備妥下列相關文件函送本分 署,以利辦理核撥事宜:

(一)公文(以校為單位統一備文)。

(二)經費請領暨結報作業文件檢核表。

(三)收款收據依1紙。

(四)存摺帳號影本。

(五)收款收據清表。

(六)經費支出總表。

(七)經費支出分攤表。

(八)計畫書核定公文影本。

(九)課程經費支出憑證表。

(十)課程支出憑證明細表。

(十一)課程經費支出明細表。

(十二)參訓學生名冊1份。

(十三)系統產出核定之經費規劃表。

(十四)就業追蹤同意書正本(所有參訓學生皆需檢附) 。

(十五)如有辦理經費計畫變更,請檢附計畫變更核定公文影本。

三、隨函檢附經費請領暨結報作業文件各1份。

四、另提醒,各項經費核銷之支出憑證請妥善保存,以利本分署後續之業務查核。

附件一.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桃竹苗分署中華民國112年1月7日桃分署廣字第1122700070號函

附件二.1122700070_共通核心職能課程經費核銷表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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