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桃竹苗分署]有關本分署辦理貴校112年度就業安定基金─「補助大專校院辦理就業學程計畫」(下稱本計畫)支用單據及執行情形辦理實地查核結果案,請查照。
主旨:有關本分署辦理貴校112年度就業安定基金─「補助大專
校院辦理就業學程計畫」(下稱本計畫)支用單據及執行
情形辦理實地查核結果案,請查照。
說明:
一、本分署前於112年5月8日至6月30日訪查本計畫受補助單位,
查核內容為「110學年度第二期款」、「110學年度共通核心職能課程專班(上下學期)」
及「111學年度第一期款」。
二、依查核結果,倘貴校支用單據資料尚待補正或需補充說明者,請於112年7月26日(星期三)
前函復本分署改善情形。
三、隨函檢附貴校查核結果表及實地訪視紀錄表各1份。
附件一.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桃竹苗分署中華民國112年7月7日桃分署廣字第1122701996號函
附件二.112年度就業安定基金實地查核結果表(請至公文系統查閱)
附件三.實地訪視紀錄表(請至公文系統查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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