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團法人自強工業科學基金會]有關桃竹苗區受補助單位申請「110學年度補助大專校院辦理就業學程計畫第二期經費補助款」乙案,詳如說明,請查照。
一、依據110學年度補助大專校院辦理就業學程計畫公告第14條辦理,受補助單位應於111年9月30日下午五點前,以校為單位將第二期核銷表件用印完成寄至桃竹苗區彙管單位【財團法人自強工業科學基金會】,申請第二期經費請領暨結報作業,以便辦理後續撥款事宜。
二、為利補助款核撥作業,惠請 貴單位依據經費請領暨結報作業文件檢核表依序排放,應備文件如下:
1.公文(以校為單位統一備文)。
2.第二期經費請領暨結報作業文件檢核表。
3.收款收據乙紙。
4.存摺帳號影本。
5.收款收據清表。
6.經費支出總表。
7.經費支出分攤表。
8.分署第一期經費核撥公文影本。
9.學程經費支出憑證表。
10.學程支出憑證明細表。
11.學程經費支出明細表。
12.第一期經費支出明細表影本。
13.系統產出核定之經費規劃表。
14.系統產出核定之參訓學員名冊。
15.參訓學員成績單(由校務系統輸出或蓋校級章)。
16.就業追蹤同意書正本(所有參訓學員皆需檢附)。
17.成果報告含職場體驗輔導訪視紀錄(紙本、電子檔各1份)。
※如有辦理經費計畫變更,請檢附計畫變更公文影本。
三、110學年度補助大專校院辦理就業學程計畫第二期款,原始憑證無需繳回僅需提供上 述應備文件即可,其受領補助款之支出原始憑證請留校於隔年度就地審計備查。
四、上述文件請送至本計畫專案辦公室,地址:30013新竹市光復路二段101號清華大學第四綜合大樓一樓「財團法人自強工業科學基金會王鈺枝小姐」收。
五、本案係受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桃竹苗分署委託辦理。
擬辦說明:
一、呈閱。
二、依來文轉知本校執行110學年度計畫主持人、計畫承辦人及會計室承辦同仁。
三、請計畫主持人務必備妥上述第二點第9~17項文件,並於111年9月23日(五)前繳交至教學發展中心(L412),以利學校窗口彙整函送。
四、文存。
附件一.財團法人自強工業科學基金會中華民國111年8月10日自強字第1110018721號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