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桃竹苗分署]檢送貴校申請110學年度「補助大專校院辦理就業學程計畫」學程及共通核心職能專班審查結果資料1份,請查照。
一、依據本分署110學年度補助大專校院辦理就業學程計畫複審結果辦理。
二、貴校就業學程及共通核心職能專班須修正部分請參考附件審查意見「綜合建議」欄位,並請於110年4月12日(星期一)前,將各計畫裝訂成冊(一式4份、光碟、修正對照表及切結書),函送至本分署彙管單位-財團法人自強工業科學基金會(地址:300044新竹市東區光復路二段101號清華大學第四綜合大樓1樓、電話:03-5623116分機3308黃小姐)。
三、如通過審查之計畫未於上述期限內送達或未依應修正事項修正相關內容者,本分署歉 難補助。
擬辦說明:
一、呈閱。
二、依來文轉知本校申請110學年度計畫主持人。
三、詳細說明如附件來文。
四、就業學程煩請依據附件二「綜合建議」欄位修正,並務必於4月8日(四)前將相關資料 備齊後(計畫書紙本一式5份(1份由本單位留存)、光碟乙片、修正對照表及切結書(由教學發 展中心統一申請關防用印)繳交至教學發展中心(行政大樓L412)。
五、共通核心職能課程則全案通過無需修正,僅需繳交「切結書」並由教學發展中心統一 申請關防用印即可。
六、文存。
附件一.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桃竹苗分署中華民國110年3月29日桃分署廣字第1102701070號函
附件二.補助大專校院辦理就業學程計畫110學年度核定通過學程修正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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